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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立功折抵9天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02日A05

日期: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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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检察       上一篇    下一篇

“之前是我侥幸心理,明知违法还去捕鱼,经过教育我也明白自己行为给生态造成危害,希望现在补偿还来得及。”9月21日是刘方(化名)参加劳务代偿的第57天。

2022年3月14日,刘方等人在淀山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使用橡皮艇、丝网等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时,被昆山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当场查获,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和生态修复费用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2022年12月28日,昆山市检察院以刘方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3年1月17日,苏州姑苏区法院对刘方等人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刘方自愿以劳务代偿方式承担本案渔业资源损失与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人民币4万余元,各被告履行生态修复费用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

“因为刘方等被告是多次、交叉的非法捕捞行为,我们根据分工、获利、家庭经济等情况,通过现金赔偿与劳务代偿相结合的方式,以按份责任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昆山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谢玲玲说。

目前,生态修复现金赔偿流程管理已日趋完善,但如何推动劳务代偿的实质化运行、监管和评估,还有待进一步明确。于是,昆山市检察院以刘方案为例,向“益心为公”志愿者进行专业咨询,并主动对接昆山市农业农村局、昆山市司法局,充分协商后召开劳务代偿启动会、签订劳务代偿方案,确认刘方在昆山市淀山湖流域通过湖面巡视、报告湖岸垂钓、湖区捕捞等违法行为线索、开展公益宣传等工作进行劳务代偿,共计119天,折抵生态修复赔偿费用人民币4万余元,由昆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一对一监管、购置意外保险,引入社区矫正机构的信息化监管手段,实现轨迹精准定位、实时打卡上传,昆山市检察院以抽查、回头看等形式辅助监督,形成多元信息化监管的模式。

在劳务代偿过程中,刘方向昆山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线索,协助行政执法人员破获非法捕捞案件1起、没收渔获物800斤,并积极救助轻生跳河人。结合刘方的立功情形,苏州姑苏区法院、昆山市检察院、昆山市司法局、昆山市农业农村局就劳务代偿的折抵标准和审批程序进行充分讨论并达成共识,制定了《劳务代偿折抵流程》。该流程细化了劳务提供方在劳务代偿过程中提供重要破案线索、协助查处非法捕捞等、有救灾救人等行为的折抵依据、折抵流程、启动方式,为后续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提供规范指引。

经过评估,刘方折抵公益劳动天数9天,不仅极大提高了其劳务代偿的积极性和宣传生态资源重要的主动性,而且还为推进劳务代偿机制和折抵流程常态化、规范化运转提供了基层实践样板,有助于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与资源实质化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