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8-08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1月01日A02

日期:11-01
字号:
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312民初13383号

叶振华:本院受理原告陈红秀与被告叶振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集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7088号

盐都县大冈农机配件厂:本院受理原告苏州厚德载物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盐都县大冈农机配件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4民初6668号

如东科崇普通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高海华:本院受理唐秀萍诉如东科崇普通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高海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并定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5:0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射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0812民初9606号

蒋欣昊:本院受理(2023)苏0812民初9606号原告清河区诗瑞地板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5339号

周锋:本院受理原告陈卫祥与被告周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15339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证据副本、诉状副本、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渚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24民初10957号

重庆阳光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大桂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匠欣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唯爱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安麒电子有限公司、徐州伍陆商贸有限公司、徐州峻涵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飞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诚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铜山分公司诉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24民初109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24民初10953号

四川黑龙滩长岛国际旅游度假中心有限公司、融创环球(成都)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众生泽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匠欣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莱添福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安麒电子有限公司、徐州伍陆商贸有限公司、徐州峻涵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飞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诚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铜山分公司诉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24民初109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24民初10962号

衡水强大停车设备有限公司、衡水国彬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友国信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互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市扬汇商贸有限公司、徐州伍陆商贸有限公司、徐州长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飞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诚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铜山分公司诉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24民初109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24民初9803号

山东聊建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诚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铜山分公司诉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24民初98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24民初9807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强大停车设备有限公司、衡水智澜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徐州伍陆商贸有限公司、徐州长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飞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诚意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铜山分公司诉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24民初98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13380号

潘良:本院受理原告宋春艳与被告潘良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集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13386号

马伟民:本院受理原告谢俊平与被告马伟民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集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4民初4596号

刘素林、吴海龙、吴娟、吴菊:本院受理杨义平诉你们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24民初45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射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5337号

姜荣林:本院受理原告邢美云与被告姜荣林离婚后财产纠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苏信房地估字[2023]盐城第010082号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5571号

陈晓龙:原告杭州漮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晓龙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3时(遇法定假期顺延)在阜宁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阜宁县人民法院

南京仙林国际汽车城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告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栖霞法院)根据南京仙林国际汽车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林国际或公司)申请,于2023年10月20日作出(2023)苏0113破申78号决定书,决定对仙林国际启动预重整,并同时指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仙林国际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23号利奥大厦25楼;联系人:杨律师,联系电话:13584074324;联系人:刘律师,联系电话:19941558930;邮政编码:210000)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如预重整期间需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京仙林国际汽车城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二O二三年十一月一日

拍卖公告

(2023)苏72执206号

当事人:重庆市巨航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定于2023年12月5日上午10时整公开拍卖靠泊于宜昌市枝江市江舶船业有限公司码头的“巨航36”轮,于2023年12月5日15时整公开拍卖靠泊于宜昌市枝江市江舶船业有限公司码头的“巨航37”轮。两船基本情况、起拍价、拍卖须知等详见淘宝网(Taobao.com)本院拍卖平台。凡与拍卖船舶有关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视为放弃在拍卖中受偿的权利。拍卖咨询:025-85359678(王)、025-85359627(吴);债权登记:025-85359573(肖);本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

南京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