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五部门协力优化营商环境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0月31日A02
日期:10-31
本报讯(通讯员 丁鑫鹏)近日,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苏州工业园区司法局、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综合协调局五部门联合发文,在园区内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不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此次清理范围涵盖园区管委会及所属部门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重点清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主要包括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情形。
五部门明确,要严格落实清理主体责任,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工作原则,重点清理各种规定和做法。政策措施制定部门作为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园区管委会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园区管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实施部门或牵头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报园区管委会决定。
五部门强调,要以清理工作为契机,全面摸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和落实成效,切实查找工作薄弱项,进一步健全重大政策措施会审、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机制,着力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主动性,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成效,推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