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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要写王维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0月30日A04

日期: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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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文苑·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应允写作王维,很大程度上,是我爱着一个熟悉而陌生的灵魂。当我刚刚接触唐诗之时,王维于我而言,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如暗淡的阴翳月影,如老树的昏沉摇曳。可是随着年龄的渐长,同样的阴翳慢慢地渗透于我的身体,让我积淤和诞生出一种情绪,也让我莫名地喜欢和亲近王维了。不仅是诗,还是这个人的全部,包括相应的三观和行为方式。至于“知天命”,其实就是对生命真谛的领略吧,人在生命经验的基础上,对世界的真相有着越来越切合实际、越来越属于自己的独特认知,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于是开始写王维。直到进入写作状态,我这才发现,这个在文学史上声名显赫的人,竟然有很多关键点无法形成共识和结论,真是很奇怪的一件事。让人同样困惑的还有诸多诗的写作日期,对一个作家来说,研究他的作品具体写于哪些年,是在什么样状态和背景下写作的,无论是对研究作者,还是对诗歌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比如王维的那首《辋川别业》:“不到东山向一年,归来才及种春田……”诸多诗集都以为这一首诗写于乾元元年(公元758年),是王维被宥罪后重回辋川时所写。可是这首诗的风格,完全对应不了当时的心境……诸如这一类问题,还有很多。

如此态度和方式,不仅体现在王维的身上,还体现在李白、杜甫等人身上:有关李白的身世,出生的地点,也是众说纷纭……由此可见,即使唐朝的诗歌,也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占据至高无上的地位,更多的时候,它只是朱雀洪门的敲门声,是宣纸上的墨痕淡影,是寒暄客套的灯红酒绿,或者是故作姿态的长吁短叹……如此状况逼迫我只能潜心重新研究,在诸多材料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判断。

传记写作很容易犯的一个错误是:写作者有可能长久地沉浸于写作对象,无法对研究对象以客观描述,以致情不自禁地坠入赞美而忽视某种局限。对我来说,这种可能性同样存在。冷静下来看,王维的理性、简洁、平衡、虔诚,同样伴随着一意孤行和旁若无人。如果一定要对王维“吹毛求疵”进行批评的话,那么,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他的风格也是他的缺陷。也许可以这样说:这个人最大的薄弱之处,就在于缺乏对生活的好奇心和兴趣,由于消极、退隐和与世隔绝,王维一直将艺术当作逃避现实的避难所,沉醉于个人化的细微感受,割断了与生活的紧密关联,让自己的作品像空中的悬浮物一样难以捕捉。与此同时,王维在现实中显得无力又无奈,只能退回到自己的世界之中,为自己编织一个不能穿透的厚茧,最终“化蛹为蝶”,无法成为高飞的鹰……若是王维因此为人们轻视甚至鄙夷,也是很正常的。归根结底,世界是自由的,就像王维,本来就不应作为一只鹰而存在,而是作为蝴蝶——是“庄子梦蝶”中的蝴蝶,“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这样的蝴蝶本身,就是诗意的。何必一定坚持,鹰一定比蝴蝶有意义?

好的写作还是同频共振。专注于某一个人,不仅是以X光的方式,深入到对象的内部,了解他的骨骼;另一方面,还以洞察和深入自己的方式,以更多的感同身受,全神贯注地融入另一个人,去感知、连接、剖析、追忆和缅怀。以共同的哀伤,体味另一个人的哀伤;以共同的欢乐,体味另一个人的欢乐;以共同的悲凉,体味另一个人的悲凉。这种带有自由性的深入浅出的写作,跟极致的表演一样,就是摇身一变脱胎换骨,从外到内变成被写者的模样。不仅仅理解他的三观,懂得他的生命,释放他的灵感,最重要的还有,是能否摇身一变成为他,不仅身上的汗毛一模一样,连喜怒哀乐也一模一样。

关于这一点,埃德蒙·威尔逊曾经要求评论者:“若不深入人群,进入作家的世界,掌握他基本的直觉,在他感性的生活中发现他言论的奥秘冲动等情怀,人们将无法树立一种有价值的评论,而那种有价值的评论乃是集合剖析与友谊而汇聚成一种透视的努力。以诚实的代价而获得智慧是件奇妙的锻炼工夫。然而,若文学专论的第一个阶段必须写些客观的定义和友善的理解,只做此事而拒绝价值评判的话,它将沦于浮躁。”这一段话简而言之,意思指世界千变万化,可是不变而恒久的,还是人的心灵。以自由的心灵,在诚实、大胆、充满想象的状态下所进行的写作,才是最好的。

(《王维:空山不见人》华文出版社2023年6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