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305民初1845号
王文娟:原告程静与被告王文娟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05民初184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5民初5351号
郝玉辉:本院受理原告李罗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82民初5384号
张建英:本院受理原告陆满根与被告顾建兵、张建英为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靖江市人民法院斜桥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靖江市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0005号
张荣磊:本院受理的原告南京鼎域文化娱乐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张荣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100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4930号
江苏允通实业有限公司、赵学干、罗勇来、沈玉霞:上诉人天津京滨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就(2023)苏0106民初493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3599号
周同令:本院受理原告何浩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四楼)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0615号
白光迎:本院受理原告吴晴晴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106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8民初1717号
吕新木:本院对绍兴绿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易港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8民初17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7921号
陈艳:本院受理原告郭宜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7921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8166号
许伟:本院受理原告董守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8166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7720号
吴洪军:本院受理原告马丙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7720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7127号
王荣光:本院受理原告倪友兴诉被告王荣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12民初71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3768号
周红军:原告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周红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37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3401号
魏巍:原告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魏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340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5288号
黄跃红:本院已受理原告于永太与被告黄跃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阜宁法院益林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05民初2858号
陈晶、张浩:本院受理原告连小飞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05民初28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5民初4843号
朱咸建:本院受理原告殷芝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679号
殷艳丽、马伟:本院受理原告刘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678号
徐州新紫天图文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秋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400号
王淑霞、杨建设:本院受理原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诉被告王淑霞、杨建设、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7939号
张玉国:本院受理原告孟展与被告张玉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7217号
江阴市聚盛制衣有限公司、潘江华: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与被告江阴市聚盛制衣有限公司、潘江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72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9993号
李平平:本院受理原告董加全诉被告李平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4民初99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5287号
管留新:本院受理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管留新、沈秀蓉、管宁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851号
许乃耀:本院受理原告薛长虎与被告许乃耀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02民初3193号
白海:本院受理的邱红亚诉白海、陈素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苏0402民初3193号。因使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02民初31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民终3109号
张家珺:本院受理上诉人岳明春与被上诉人张家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民终3109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812民初9303号
朱兆宇、蒋旭:本院受理周勇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5民初1954号
孙帅:本院受理原告李兆强与被告孙帅(2023)苏0305民初1954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05民初1954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1执恢1223号
江苏绍舜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南京金日轻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绍舜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委托明鉴资产价格评估连云港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江苏绍舜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存放在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内位于新沂市经济开发区马陵山西路168号的设备【包括:塑瓶大输液配液系统1套(规格型号:1500L-8000L-8000L)、软袋大输液配液系统1套(规格型号:2000L-6000L-6000L)、玻瓶大输液配液系统1套(规格型号:2000L-8000L-8000L)、玻瓶(脂肪乳)大输液配液系统1套(规格型号:2000L-8000L-8000L)】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价为139.9996万元。因被执行人江苏绍舜贸易有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本院裁定对上述设备进行拍卖。现向江苏绍舜贸易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连鉴价评字(2023)第0601014号价格评估报告书】和(2023)苏0381执恢1223号执行裁定书。限江苏绍舜贸易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价格评估报告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该价格鉴定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鉴定。如对拍卖裁定有异议可书面提出异议。
新沂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桂同样、张碧红、周晓杨、冯永红、朱士杰:淮安佳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因你们五名职工债权人下落不明,于2023年9月15日将你们五名职工债权分配款余款 21820 元提存于我处,请你们及时持身份证明前来领取。根据法律规定,提存之债自提存之日即告清偿,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联系人:黄雷 电话:0517-83943831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清河路15号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公证处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公证处
2023年10月27日
遗失启事
李慧颖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编号:H320331784,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