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红守卫生态绿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0月27日A07
日期:10-27
(上接A版)灌河流域环资法庭环境资源审判经验多次登上“长江大保护与环境资源审判学术论坛”“生态环境法治研讨论坛”等高端学术会议,三篇调研论文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用环境资源审判坚定生态文明底色。
绿色叠加
服务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大局
灌河流域环资法庭党支部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全庭86%环境刑事案件适用恢复性司法措施。个案修复向类案修复转变不断完善,构建了“6+1”修复模式,即6个陆上基地和1个海上基地,修复类型涉及野生动物、渔业、林木等资源。与基层党组织相互配合,建设全省最大生态司法执行基地,扎实推进基地实体化运作,明确投入基地的资金公益性属性,发掘基地“稻渔混养”产业模式特色优势,将基地建设与当地扶贫开发紧密结合,探索对基地生态旅游建设的规划与投入,实现“生态+产业”扶贫模式,实现基地发展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
推动建设全国首个海洋牧场司法执行基地,形成完善的山水林田海鸟生态系统修复模式,基地核心区为总面积4000公顷的海州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根据案件修复需求,通过实施投放人工鱼礁、开展增殖放流、海藻场建设等,积极组织实施海洋牧场建设,为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增添新的动力。
法润民心
拓展生物多样性审判效果
强化巡回审判,落实以案释法普法宣传。针对辖区环境资源案件的区域性分布特征,积极推行巡回审判工作制度、就近开庭工作制度,取得良好的案件审理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涉及灌南县以外的案件坚持以巡回审判为主,并挑选非法狩猎等典型案例到案发地就地开庭,协调当地村社干部组织村民、渔民等参与旁听,发挥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作用,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强化恢复性司法理念,全面拓宽恢复性司法举措方式。生态审判是新型审判模式,与传统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相比,生态案件不仅侵犯私益,亦侵犯了社会的公共利益,贯彻恢复性司法是生态审判的重要价值体现之一。灌河流域环资法庭党支部推动建设集普法、警示、修复等功能为一体的恢复性生态司法执行基地,并推动设立全国首个海洋牧场,积极开展异地植补、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活动。
自恢复性司法开展以来,生态保护观念日益深入人心,行为人主动交纳生态修复资金计107万余元,用于野生动物救助、污染修复、异地植补、增殖放流等。
灌河流域环资法庭是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是全省法院唯一一个入选江苏省首批10个“省级生态文化宣传示范点”的单位。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因为是这样一群支部党员干警,将青春和热爱洒向了这一片热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