藕要卖了 被执行人来了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0月27日A06
日期:10-27
近日,沛县大屯街道宋庄村村支书和村民代表送来锦旗,对沛县法院高效、倾力执行表示感谢。
2019年6月,大屯街道宋庄村村委会与邢某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村委会将该村1、2、3、4组合计615.974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邢某,用于种植莲藕和养殖小龙虾。邢某依约履行两年后,后期租金并未按时足额支付给宋庄村村委会。
今年9月初,宋庄村村委会向沛县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邢某欠付宋庄村村委会土地流转承包租金合计111449.8元,于2023年9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
协议到期后,邢某未履行。承办法官在现场走访中,经与宋庄村村委会沟通联系,了解到被执行人邢某在该村土地种植的莲藕已经成熟,可以采收。
执行局局长张林密切关注此次案件进展,10月12日,在执行局统筹安排下,承办法官组织宋庄村村委会、邢某进行“三方会谈”,现场核算了邢某尚欠的租金和违约金数额,并针对邢某的还款义务、不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多次进行法律释明。在法官的督促下,邢某现场履行了43000元,但对于剩余款项坚称无力偿还。法官随即敲定4天后采收被执行人种植的莲藕,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出售,以此推进村民土地租金履行到位。
在接下来的几天中,实地查看莲藕种植情况、招募采收工人、联系收购商贩……承办法官紧锣密鼓积极筹备采收莲藕的准备工作。被执行人邢某逐渐感受到法院的执行力度和决心以及村民久久未拿到土地租金的迫切心情,在采收莲藕工作开展前主动向宋庄村村委会履行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