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923民初3403号
张为干:原告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为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34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入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02民初7136号
朱建新:本院受理的原告金芳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苏0402民初7136号。因使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进行开庭审理,请依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民终2675号
陈万西:本院受理你与陈云与许雪平、薛花、陈万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民终2675号民事判决书,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1181民初6568号
朱永兴:本院受理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1民初6568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之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丹阳市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086号
刘丽:原告李玉琴与被告刘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俞家巷21-l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259号
刘宏、韦福喜:本院受理原告沙晟与被告刘宏、韦福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282号
郭鹏:本院受理原告张国凌与被告郭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06民初8311号
南通华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薛金桐诉被告温亚欧、南通华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4212号
刘惠:本院受理原告赵庆祝与被告刘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421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黄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812民初8824号
江苏乾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朱帅、江嫚:本院受理仲晓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江苏省龙潭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533号
桑妮、郭汉灵:本院受理的原告庞钦宇诉被告郭茜楠、桑妮、郭汉灵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6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854号
南京沃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方健磊与被告南京沃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6683号
李凡:本院受理原告丁华山与被告李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66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l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干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3795号
南京美世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天灿检测有限公司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2852号
雷天宇:本院受理原告宇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雷天宇、第三人江苏懿德投资有限公司、谈文生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2民初1285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3375号
湛江开发区景鸿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五矿物流江苏有限公司与你(2023)苏0104民初13375号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30在本院第十二法庭(俞家巷21号-1)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3384号
上海榛趣贸易有限公司、裘力:本院受理原告金城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榛趣贸易有限公司、裘力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二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3382号
上海榛趣贸易有限公司、裘力:本院受理原告金城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榛趣贸易有限公司、裘力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二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3385号
上海榛趣贸易有限公司、裘力:本院受理原告金城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榛趣贸易有限公司、裘力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二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3414号
徐华新:本院受理原告南京美可莉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徐华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俞家巷21-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3400号
王园园: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白下区夏金成电动车维修中心诉被告王园园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2406号
郑国民:本院受理原告李兰英与被告郑国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复印件、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l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l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在本院第三法庭(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l号-1)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段加文:
本局对你在常州市新裕路2号对面进行绿地停车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对你(单位)进行催告。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常钟综执催字〔2023〕第25号《缴纳罚款、加处罚款催告书》。
自公告之日起30日,本催告书即视为送达。你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3日内到我局(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常州市钟楼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