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法院指导社区制定“养宠公约”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0月27日A02
日期:10-27
本报讯(通讯员 丁慧 记者 翟敏)近日,泰州市海陵区法院民一庭法官走进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时,发现部分社区居民因饲养宠物发生纠纷。考虑到当前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宠物饲养条例》纳入立法规划范围,结合法院审理的相关案件情况,民一庭法官与挂钩的南山社区负责人取得联系,建议社区拟定《宠物饲养管理公约》。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养宠一族,“这个建议好,推广文明养宠理念,保证文明社区的创建,才能维护好全体居民的合法权益。”社区负责人表示。
说干就干。在随即召开的民主议事会上,居民代表就宠物饲养管理公约进行讨论,法官就宠物饲养资格、饲养数量品种限制、宠物防疫要求、宠物规范外出以及伤人后如何处理等事项的约定进行指导,最终形成了管理公约初稿。社区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初稿在经过居委会讨论通过后,会采用公示的方式征求全体居民的意见,形成大家共同遵照执行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