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723民初4073号
黄兰:本院受理薛西厂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40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183号
黄兰:本院受理薛西甫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41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民终8552号
无锡市子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 (2023)苏01民终8552号上诉人管永飞与被上诉人无锡市子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市东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钱梦洁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民终85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3158号
沈古明:本院受理原告张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31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3590号
严海龙:本院受理原告夏太居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35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5193号
张平修:本院受理原告张瀚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5306号
林婷婷:本院受理原告李尚宇、李羽硕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5643号
成岗:本院受理原告刘巧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8599号
周莉、吴优: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浙融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三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834号
张林:本院受理原告范庆根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18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189号
李书占: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2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191号
严德玖: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31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197号
张明新: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31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