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启动建立调研人才库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0月24日A05
日期:10-24
本报讯(记者 陈坚 特约记者 顾建兵)10月20日,南通中院印发《全市法院调研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对全市法院调研人才的培养、发现和使用,为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撑。
《管理办法》明确,全市法院调研人才库建设,遵循公开择优、注重实绩、动态管理、量化评价原则,对调研人才加强培养和使用,进行考核和激励,充分发挥调研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入库人员由中院按照德才兼备、择优评选的原则,从全市法院正式在编干警中评选产生。同时明确,申报进调研人才库的干警,近三年必须具有一些硬性的调研成果。
《管理办法》要求,南通两级法院应当积极支持入库人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时间保障,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定额度的经费用于购买书籍等学习资料。中院每年对入库人员调研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对完成调研工作的入库人员,在法官入额、法官等级晋升、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评选审判专家等方面优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