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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人民法院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0月24日A08

日期: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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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开 庭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412民初7004号

潘厉锷、潘坚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70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常州市武进区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6896号

蒋智兴:本院受理原告武进区湟里柯源建材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68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常州市武进区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416号

徐州贾汪炬宏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佀新建:本院受理原告徐州鸿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557号

薛天燕、郭成敏:本院受理原告陈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2063号

翟望:本院受理原告丁立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02民初206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民终3503号

施凯健:上诉人严开文与被上诉人严开文、淮安市和锦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陆章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施凯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2787号

姜保建:本院受理原告雷冬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27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益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5799号

沈明前、王祥英:本院受理原告李义章与被告沈明前、王祥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阜宁县人民法院五楼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509民初4187号

周剑波、朱剑:本院受理原告苏州复克空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朱瀚、赵叔兵及你们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已作出(2023)苏0509民初4187号民事判决书。朱瀚不服本判决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4民初4517号

翟来春、胡金芳:本院受理原告蒋春银诉你追偿权一案,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界首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高邮市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0143号

刘建华: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建华诉被告刘从伍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998号

马鞍山市当代图书超市:本院受理(2023)苏0102民初12998号原告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马鞍山市当代图书超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1832号

广州南方书业经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0102民初11832号原告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广州南方书业经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1914号

山东临沂市教育书店:本院受理(2023)苏0102民初11914号原告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山东临沂市教育书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119号

张美华:本院受理原告胡敏与张美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将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法检大厦)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944号

南京金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苏金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诉你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91民初5748号

周锦红、李健琴:本院受理原告关红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再27号

罗必祥:本院受理的原审原告施娟与原审被告罗必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再28号

镇江市中盛帽业有限公司、陈志勇、谢桂娣:本院受理的原审原告吕泽先与原审被告镇江市中盛帽业有限公司、陈志勇、谢桂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再24号

镇江市丹徒区恒昊服饰绣品有限公司、罗建钢:本院受理的原审原告刘成喜与原审被告镇江市丹徒区恒昊服饰绣品有限公司、罗建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9民初12602号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好得家揣肖肖水果商行:原告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好得家揣肖肖水果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09民初126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执恢222号

马昭洲、江苏鑫皇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靖守田与被执行人马昭洲、江苏鑫皇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执行立案(2023)苏0391执恢222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执行决定书、执行裁定书、评估(或询价)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之后第七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对马昭洲名下车牌号为苏C02A02、苏CU0001的车辆进行评估(或询价)、拍卖。相应价格报告出具后,三日内到本院领取评估(或询价)报告,本院将以评估价值的70%在网上进行挂拍。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3329号

白炳富:本院受理的原告谢海芳与被告白炳富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1332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渚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91民初1764号

甘李药业江苏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泰州润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2887号

沈阳中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江苏得隆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建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煜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甘肃中塔永顺工程机械安装有限公司及你们票据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本院已于2023年8月1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现依法再次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证据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4354号

周智敏、苏州港城物流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建武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9082号

展培培:本院受理原告赵加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90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2442号

孙利:本院理原告刘训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24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6161号

扬州委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委:本院受理原告刘翠华与被告扬州委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委融资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苏1003民初61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1665号

韦一鹏:本院受理原告孟兆会与被告韦一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孙红云、许长贵、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11民初16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李冬星:本院受理原告高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2906号

高尚:本院受理原告顾俊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29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阜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