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送”法推动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0月23日A03
日期:10-23
本报讯(通讯员 郭晓欢 记者 夏新杰)“涉河项目建设审批事前、事中、事后都有什么注意事项?什么是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批少建多如何处罚?”9月13日,在苏州市水务局和苏州市国资委联合举办的市属国企涉水法律法规培训会上,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的执法人员结合相关典型案例为市属国企“面对面”普法宣讲。
苏州市2023年行政执法普法月活动启动以来,为有效引导企业及个人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和涉水科普知识,使法治宣传更加贴近群众生活,让普法宣传更“走心”,苏州市水务局始终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指导各地根据不同领域的普法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市行业在建重点工程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及总监,开展工程安全度汛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和运行安全管理培训,重点对“六项机制”的建设内容、监管要点进行详细解读,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为规范和强化水利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奠定基础;组织深入涉水工程建设工地,向排水户科普排水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苏州市水务局积极推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施精准普法,着力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进一步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姑苏区住建委根据水行政执法协同机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针对二次供水设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是否定期开展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等工作开展检查,帮助行政相对人了解法律规定。常熟市水务局联动环保局,依托“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制定抽查计划、设置联合抽查任务,对15家重点排水户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场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在执法过程中进行普法,提高企业对水务行政执法的认知度,使企业牢固树立水资源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