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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伙“薅羊毛党”被判刑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0月23日A02

日期: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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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仪法宣 记者 张羽馨)为了得到优惠价格,消费前大家都会看看有没有“优惠券”,这本无可厚非。然而有些人却动起了这里面的歪脑筋。近日,仪征市法院审结一起涉及非法套现21万余元的“空套”消费券诈骗案件。

2021年国庆节前夕,南京、仪征等地有关单位发放了促进市场发展流通的“消费券”,王某的网吧申请成为消费券指定商家,并拿到了银联制作的“专项收款二维码”。顾客如果持有电子消费券,就可以扫码抵付相应的金额,这些金额会打入商家账户中。

一天,王某的网吧来了两名陌生男子,其中一位朱某表示,他们手上有消费券,只要王某同意使用抵用券“虚拟交易”,就能抽成获利。

经询问同行,王某得知已有不少商家通过这种方式赚到了钱,便动了心。王某提供了收款码,朱某和同伙“扫码付款”拿消费券抵账,银联返现8000多元,王某分成3000元。没多久,银行发现交易异常,报案有人刷单,朱某等被公安机关控制。王某听到消息慌了神,决定投案。

按规则,消费券每个手机号只能抢一份,为什么朱某和同伙却有几百张券呢?经查,自2021年起,朱某加入“薅羊毛”团伙,负责寻找可以用消费券的实体店,蛊惑商家做虚假交易,再通过消费返现“套利”。

根据朱某供述,南通、武汉等地的10多名团伙成员也一一被抓获。据查,该团伙在我省多个市县区发展成员,一旦有消费券发放,就组织团伙和外围成员集中卡点抢券。随后,朱某等“地推”人员就冒充银联工作人员,博取商家信任。这个“薅羊毛”团伙在南京、仪征等地,通过数十家商户,集中抵用了4800多张消费券,非法套现共21万余元。

仪征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谷某等十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十名被告人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