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信件”里的“勇担当”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0月20日A05
日期:10-20
本报通讯员 吴磊 刘瑾
徐州市铜山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法、省市法院“有信必复”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在办信工作中读懂民心、了解民情、纾解民忧。三年来办结人民来信320余件,解决群众实际问题80余个。
“人民性是司法工作的价值取向,人民来信作为公民行使监督权利的有效途径,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保证‘来信件件有回复’,是审判机关更好履行自身职能的要求,也是法院工作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的需要。人民法院应当不断优化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从‘办完信件’到‘办好信件’的转变,不断促进民意渠道畅通、工作作风改进和司法公信提升。”党组书记、院长袁长伟如是说。
换位思考让面对来信“有深情”
人民来信,承载着个人甚至家庭的希望,决不能“一办了之”,而是要带着感情去对待,以实际行动践拳拳为民心、叙浓浓鱼水情。因此,作为办信工作人员,要善于换位思考,坚持“热心、细心、耐心、诚心、恒心”的“五心”工作法,对每一封信件、每一位群众,真正做到用心对待、用情办理、有理有据、有始有终。
某建材公司来信反映,被执行人拖欠其货款40余万元,多年未执行到位。起初,认为这起案件标的额不算大,但与公司负责人电话联系后,办信工作人员了解到企业是一家小型民营企业,资金链较为紧张,因疫情更是难上加难,这笔欠款真有可能“拖垮”企业。办信工作人员迅速提请启动特别督办程序,将该案纳入重点督办案件,执行局负责人亲自调度,加大力度,多番查找后找到了藏匿多年的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促使其当月支付10万元,余款分期支付。
“铜山法院真正做到依法、强力执行,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让我们转危为安。”案件完全执结后,某建材公司专门寄信致谢。
统筹协调使每封来信“实质办”
铜山法院始终将人民来信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提升办信工作的主动化、精细化、实质化,并牵头制定出台《关于规范“院长人民来信”办理工作的规定》,要求承办部门7日内约见来信人,做好沟通释明,来信有明确办理期限的,应按期限办结,没有要求的则在1个月内办结,所有来信均要形成书面报告,办信情况纳入全院重点工作通报和各部门年终综合考核。(下转C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