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达成和解 实现多方共赢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0月17日A06
日期:10-17
本报讯(记者 张羽馨)近日,扬州邗江法院探索小微企业破产审判“最优解”,以破产和解方式审结扬州某公司破产案,实现了债权人、债务人的多方共赢。
据介绍,2022年7月6日,扬州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偿债能力,经债权人申请破产,邗江法院于同年8月11日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经过充分的论证,合议庭认为本案具备和解的可行性,决定转换审理思路。
法官一方面加强与债务人的沟通,指导债务人通过和解进行自救,通过引进投资者解决债务问题。同时,指导管理人组织多方力量积极引导债权人、债务人谈判磋商,引导债权人就欠款金额和还款时间给予一定的让步,给予债务人脱困“重生”的机会。
经过各方共同努力,该公司与债权人达成和解。邗江法院经审查后裁定认可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程序。该案和解后普通债权清偿比例高达74%,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化解了企业债务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