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8-08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吴江公证提存破解执行案款处理难题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0月16日A01

日期:10-16
字号:
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郑弋 通讯员 姜宸)今年以来,苏州市吴江公证处积极与法院加强联系协作,在全省首推执行案款公证提存新模式,破解特殊执行案款处理难、发放慢等实际问题。截至目前,已受理执行案款提存公证13件,提存金额达350余万元,向提存受领人发放2笔执行款20余万元。

根据该模式,当执行案款满足提存条件,如提存受领人不清或下落不明、地址不详无法送达通知等情形的,由法院将案款提存原因、案款受领人身份、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推送至公证专用账户,专用账户随案生成对应子账户,执行款项将自动提存至该子账户,实现“实时公证、实时提存”,有效化解了执行案款滞留难题,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为加强闭环监管,确保案款管理安全规范,法院执行人员严格依照“一笔一申请”原则填写提存审批表,经合议庭评议、执行局局长和法院主管领导批准后,制作提存通知书并附证明材料,方可办理公证提存手续,实现五级把关和线上线下“双重审批”加强监管。建立提存执行款台账,每季度进行对账,确保案号款项、被执行人或交款人信息一一对应。公证机构在收到提存款项和资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法院出具提存公证书,经受领人提出领款申请,并经法院出具领取提存款通知书后,再由公证处向领款人拨付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