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1081民初792号
安志池、王道余: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志池、王道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81民初7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3514号
何安方:本院受理原告蒋福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无法查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离婚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丁蜀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2378号
张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与被告张荣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平昌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049号
李艳:本院受理原告郑西林诉被告李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4924号
扬州东辰汽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扬州泰崧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8460号
刘国良:本院受理原告惠明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846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6515号
吴益平:本院受理原告陈为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8114号
陈志军、陈伟:本院审理原告胡传永与被告陈志军、陈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邗江区人民法院新17法庭(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8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5514号
李荭:本院受理原告王山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55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3248号
南京宁和贸易有限公司、刘翀、骆荣玉、王莉、娄晓翔、南京真久味食品有限公司、南京际高体育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德益通电子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上诉人许雯对(2023)苏0106民初324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3556号
周杰:本院受理原告唐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35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4901号
庞担担、尹韩亮: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仑动恒尚汇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方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4900号
马超、尹韩亮: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仑动恒尚汇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方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282号
曹鹏:本院受理原告周广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号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2119号
冯建邦: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白下区夏金成电动车维修中心诉被告冯建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2118号
马宗福: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白下区夏金成电动车维修中心诉被告马宗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8662号
北京旭达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句容远融置业有限公司与南京远华利兴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远东新地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866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光华路41号)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844号
南京诺克菲德健身有限公司、南京天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峰驰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嘉诚与被告南京诺克菲德健身有限公司、南京天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峰驰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俞家巷21-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7民初5506号
孙健崇:本院受理原告秦龙虎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制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2405号
张俊、王艳琴、镇江联创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张武:本院受理原告王传林与被告张俊、王艳琴、镇江联创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张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24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2299号
赵国耀:本院受理原告陈茂辉与被告赵国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22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3131号
谭大勤:本院受理原告张大荣与被告谭大勤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3248号
南京宁和贸易有限公司、刘翀、骆荣玉、王莉、娄晓翔、南京真久味食品有限公司、南京际高体育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德益通电子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源兴旺贸易有限公司诉你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6民初32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8042号
武强:本院受理原告董立兵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6民初8042号民事判决书及履行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9639号
南京博瑞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周亮:本院受理原告彭浩哲诉你们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6民初9639号民事判决书及履行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9911号
南京博瑞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周亮:本院受理原告罗烨诉你们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6民初9911号民事判决书及履行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0853号
姚玲云:本院受理原告王婧文与时吉平、姚玲云赠与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105号
王迎华: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108号
楼明姣: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8547号
山东山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秦勇:上诉人北京津海通进出口有限公司就(2023)苏0102民初854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850号
江苏联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本院已经受理原告江苏金天下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联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一案即(2023)苏0102民初128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裁定书(转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6880号
钱真:本院受理原告干立平与被告钱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68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584号
南京万润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朗聚迪建材有限公司、孙世权:本院受理原告盐城市晶佳上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万润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朗聚迪建材有限公司、孙世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光华路41号)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2160号
张淘:本院受理原告钱正凤与被告张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直播及出庭着装要求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在本院(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0016号
葛戈:本院受理杨小雨诉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依法现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393号
张军正: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506号
王力: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514号
李静: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519号
朱广飞: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521号
吉岳龙: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526号
张菲: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529号
李珊珊: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京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