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04民初12806号
南京希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王家宁、王瑾、吴敏:本院受理原告周奕辰与被告南京希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王家宁、王瑾、吴敏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光华路41号)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2028号
江苏惠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宋超:本院受理原告张作辉与被告江苏惠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宋超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简易程序转独任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二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9060号
夏晟霏:本院受理原告黄一倩诉你抚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90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0905号
赵新福、邢红娣:本院受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起诉你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裁定书、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247号
南京北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卞君毅与你(2023)苏0104民初11247号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30在本院第十二法庭(俞家巷21号—1)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再17号
赵建兰、孔祥泰、镇江市京口区裕泰纺织帽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审原告吕渊与原审被告赵建兰、孔祥泰、镇江市京口区裕泰纺织帽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再19号
赵建兰、孔祥泰、镇江市京口区裕泰纺织帽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审原告施娟与原审被告赵建兰、孔祥泰、镇江市京口区裕泰纺织帽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再18号
赵建兰、孔祥泰、镇江市京口区裕泰纺织帽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审原告吕泽先与原审被告赵建兰、孔祥泰、镇江市京口区裕泰纺织帽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3703号
镇江铭城置业有限公司、江苏锦绢房地产有限公司、江苏锦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南锦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南通中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镇江铭城置业有限公司、江苏锦绢房地产有限公司、江苏锦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南锦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应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3623号
镇江一方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艾顺刚、孔艳、刘博: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苏镇江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镇江一方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睿泰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睿泰数字产业园有限公司、上海睿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睿泰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上海鹏达计算机系统开发有限公司、艾顺刚、孔艳、刘博唯追偿权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应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2649号
丁建: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啸与被告丁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26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院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3104号
韩红星:本院已受理原告宜兴市宜城天成装饰材料店与被告韩红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苏0282民初1310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2958号
周凌峰:本院受理原告曹俊杰诉被告周凌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2752号
宜兴市联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宜兴市中兴土畜产有限公司、张曙、江苏展航装饰实业有限公司、殷小明:原告宜兴市雪莲花服饰针织厂与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1989号
朱顺良:本院受理原告宗雪卫与被告朱顺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11989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证据副本、诉状副本、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渚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3094号
江苏金海富强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苏宜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单位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8413号
周晶:本院受理的原告叶伯建与被告周晶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诉讼义务告知书、程序转换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在泰兴市人民法院黄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6606号
黄金平、张城:本院受理原告邳州兴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们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66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6464号
马继群、楠柏鑫盛(天津)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天润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朱俊霞、马继群、楠柏鑫盛(天津)商贸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64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巡回审判点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1915号
济南市历城区新文书店263: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济南市历城区新文书店26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1833号
北京二酉堂图书经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北京二酉堂图书经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1830号
辽宁翰文书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辽宁翰文书城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7430号
陈庆年、成红梅:本院受理原告王绍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74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4民初4940号
赵春富:本院受理原告施荣来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界首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高邮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84民初4512号
曹开超:本院受理原告沈福强诉你离婚纠纷—案,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界首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高邮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3086号
泗阳县士伟物流有限公司、张士伟:原告孙海浪与被告泗阳县士伟物流有限公司、张士伟、吴亚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9月28日作出(2023)苏0923民初3086号民事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206民初7336号
成都臻途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辛国顺与被告成都臻途科技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6民初7336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材料。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阳山法庭领取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阳山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5民初1755号
毛红军、董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贾汪支行与被告毛红军、董伟、徐州旺田置业有限公司(2023)苏0305民初1755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05民初175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