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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天目湖法庭开启诉源治理新模式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0月13日A05

日期: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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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溧阳法院天目湖法庭立足辖区乡镇实际,精准把握司法职能定位,与镇政府、村委会积极联动,切实推进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就地就近一站式化解,以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信息共享奠定基层矛盾化解基础

天目湖法庭切实发挥基层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积极与辖区乡镇对接,努力克服法律文书送达难的问题。审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时,在向被告多次投递文书信件均无果以及按照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被告的情况下,法庭干警来到当事人户籍地的所在村委天目湖镇平桥村村民委员会,向村委会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村委会工作人员带领法庭干警找到当事人的具体地址,帮助干警与当事人亲属沟通交流,成功送达了法律文书。

积极共建促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在审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考虑到涉案当事人人数较多且又居住各地、涉案房屋所在区域历经行政规划调整、存有历史遗留问题,承办法官多次前往涉案房屋所在的管辖乡镇、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征收办、规划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了解涉案房屋的性质及历史背景、涉及初始登记及过户的手续流程等信息。在案件审理中,天目湖镇人民政府以及古县街道办事处均表示将积极协助当事人办理初始登记及过户手续,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最大便利,最终各方当事人均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携手共治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枫”景

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时,因被告认为原告提供的《租赁合同》及村委出具的《证明》均系虚假伪造,提出管辖权异议。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原告提供的经常居住地的所在村委天目湖镇吴村村民委员会取得联系,并通过“法官进网格”的方式,实地走访当地村委,了解涉案房屋的出租情况,核实原告提供各项证据的真实性。在深入调查案件事实之外,承办法官积极与村干部就目前村委会村居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情况以及高发纠纷类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沟通交流,双方均表示要深化协调联动,强化共治思维,整合法庭、村委会等部门力量,共建“无讼村居”,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推动乡村治理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