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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锦旗背后的故事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0月12日A05

日期: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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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检察       上一篇    下一篇

“要不是检察官耐心地释法说理,我还会不服气的,也就不能这么快结案。今天下午我们就回广州了,特意做了面锦旗送给你们。”9月15日,邢某、何某来到扬中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办案检察官贺俊、孔靓梅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邢某、何某是扬中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跑分”案件的被告人。今年1月,在广东做小生意的邢某通过生意伙伴阿敏(化名)的推荐,与朋友何某、郭某、谢某等6人一起为自称叫阿丰(另案处理)的上线提供银行卡,用于接受、转移犯罪所得共计29万余元,6人非法获利800元至3200元不等。经公安机关调查,流入他们卡中的赃款来自扬中的受害人。

6月,案件移送扬中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发现,涉案6人均为广东人,且都是二级卡“卡农”,因贪图小便宜才走上歪路。他们在广州市、佛山市等地提供各自名下银行卡用于接收上线阿丰的犯罪所得,并通过取现的方式协助转移款项。

在对涉案人员进行讯问时,邢某和何某说他们向阿丰提供银行卡时虽有怀疑,但抱有侥幸心理,主观上并非法条所写的“明知”。对此,检察官当场进行了释法说理,告知二人“明知”包含“明确知道”和“应当知道”,并且是结合他们学历、身份等信息进行的综合分析。最终,6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罪,并承诺退出全部非法所得。考虑到6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初犯偶犯,且具有从犯、退赃等从轻情节,扬中市检察院建议法院对他们适用缓刑。

邢某、何某等人还表示,他们从广东往返扬中很不容易,希望能够尽快结案。基于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6名犯罪嫌疑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扬中市检察院建议法院将该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9月14日,扬中市检察院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邢某、何某在内的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6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至“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不等,罚金人民币6000元至人民币2000元。6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