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0月12日A02
日期:10-12
(上接1版)在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8岁的小月(化名)的父母协议离婚后,一直跟随母亲刘某生活,刘某将小月父亲张某诉至法院,称张某一年多都未支付抚养费。张某辩称刘某一直阻挠其探视小月。负责该案的党员法官经实地调查了解,从保护小月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妥善处理抚养费及探视权问题,让孩子能同时感受到父爱与母爱。同时,为指导、督促张某、刘某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案件承办法官随案发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督促未成年人父母履行责任,对法定监护人张某、刘某怠于履行监护责任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
倡导“柔性司法”,在保障司法公正基础上,亭湖法院刑庭党支部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推行圆桌审判、心理抚慰等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判方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对在校学生积极适用非监禁刑,保护学生受教育权,近三年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40余份。对17名组织考试作弊、代考案中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被告人作出同意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裁定,给予在校学子改过自新机会,该判例入选江苏省法院公报案例。
创新开设“鹤凌云”家庭教育云课堂App,分享理论知识,以自编自导情景剧等方式开展线上党课教育,充分激发党员干警学习乐趣;在线上对类型化案件开展集中家庭教育教学,邀请专家授课,制作疫情防控、预防家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普法微视频,选取典型案例讲活法律常识,获得群众的普遍好评;在线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家庭环境和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为家长和孩子“量身定制”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和课程,明确挂钩的党员干警,做到“一案一方案”“一案一课堂”。
注重判后回访,建立案后关怀机制,由担任“党员先锋岗”的5名党员法官轮流牵头组织线上与线下回访,对“问题少年”开展判后释明和心理疏导,帮助协调解决入学、就业等实际问题,帮助他们迅速回归社会。
坚持多措并举 逐光向阳成长
亭湖法院“鹤凌云”青少年党建教育基地成立以来,联合鹤鸣亭网站等优质平台,累计开展模拟法庭、普法课堂等法治教育活动11次,2000余人次参与现场互动。与亭湖区关工委、妇联、团委结对共建,协办了第五届盐城市中职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被盐城市中院评为2023年度全市法院党建工作优秀创新案例三等奖。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也开启了父母们“依法带娃”的时代。该院创新开展先进党员“云端送法”活动,举办“家庭教育,重于泰山”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线上讲座,吸引3万余名网友同步观看,好评如潮。
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良性互动用活两种形式。主动“请进来”,组织近800余名青少年学子进院参观,现场体验高效便捷的数字化诉讼服务;举办案件庭审观摩24场次,党员法官现场答疑,推动浸入式、互动式、参与式普法。安排一对一党员指导老师,帮助提升法学院校学生司法实践能力。积极“走出去”,创新开设“一线党课”,全院法官、法官助理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送党课”下基层、法治宣讲镇村行等活动,宣讲理论的同时,弘扬法治精神,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成立“党员普法突击队”,8名党员法官受邀担任“法治副校长”,围绕网络诈骗、毒品犯罪、校园贷、校园欺凌等热点话题以案释法,近3年先后到辖区中小学讲课21场次,发放普法手册4万余册。
党建温暖人心,人心凝聚力量。亭湖法院将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擦亮政治底色,创新方式方法,真正把“鹤凌云”青少年党建教育基地打造成干警锤炼党性的“大熔炉”、干事创业的“助推器”,以爱之名,以法为盾,用心、用爱、用法治的力量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