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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0月11日A07

日期: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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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警 星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1191民初2243号

孙钟:本院受理原告柳婷与被告孙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孙钟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3447号

常州峰上大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袁贡平:本院受理原告汪云龙与被告常州峰上大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袁贡平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3447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9910号

沈伟:本院受理原告何娟红与被告沈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小额转普)、民事裁定书(保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4256号

陈虹、陈文华、海陵区海域食品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陈庆华、张巧兰与被告陈虹、陈文华、海陵区海域食品经营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7923号

刘斌:本院受理原告左右与被告刘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79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5520号

黄吉荣:本院受理原告邗江区文胜烟酒店与被告黄吉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55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公道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8400号

宋如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中心支公司与被告宋如勇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道大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7222号

瞿金锋:本院受理吴传义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7222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6233号

张逸华:本院受理原告李英方诉被告张逸华与第三人陆振宇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原告李英方于2023年9月12日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6233号民事上诉状。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9506号

何辉:本院受理原告刘庆松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王集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1708号

何永国:本院受理原告江坤与被告何永国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02民初17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8966号

丁继永:本院受理原告睢宁县双沟镇娄德怀五金电料门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89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8192号

邢如雷:本院受理原告王友章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王集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7200号

杨波:本院受理原告王荣梅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72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6398号

孙康:本院受理原告孙吉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63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6397号

李胜: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集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63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3203号

张慧:本院受理原告时晓峰与被告张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23民初32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5710号

瞿雷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瞿雷雷信用卡纠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571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8705号

范晓艳:本院受理原告王素珍、金建华、金建英与被告范晓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的下午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9937号

王建军:本院受理原告睢宁县晓波汽车租赁店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王集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3498号

邹启浪:原告曹建兵与被告邹启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34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05民初5131号

赵廷新、盐城市欧堡达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诉被告赵廷新、盐城市欧堡达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苏0305民初5131号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5357号

李树敏:本院受理原告徐士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科,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3254号

王鹤松:本院受理原告冯肖燕与被告王鹤松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32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原告冯肖燕与被告王鹤松离婚。本院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黄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1657号

江苏清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清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芦强与被告江苏清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清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四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0384号

郑明山、夏翠红:本院受理(2023)苏0102民初10384号原告上海证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郑明山、夏翠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再14号

罗建钢、镇江市丹徒区恒昊服饰绣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审原告吕泽先与原审被告罗建钢、镇江市丹徒区恒昊服饰绣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再20号

句容市信和帽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审原告劳爱女与原审被告张正成、句容市信和帽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再23号

罗建钢、潘燕、镇江市丹徒区恒昊服饰绣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审原告劳爱女与原审被告罗建钢、潘燕、镇江市丹徒区恒昊服饰绣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7民初1697号

吴以銮:本院受理原告陈有春诉被告吴以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7民初1697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91民初1355号

韩健:本院受理田汉东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3980号

云龙区永州五金机电经营部:本院受理江苏大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云龙区永州五金机电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91民初398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3363号

刁亮、刁鹏:本院受理原告湖北柒拾光影视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扬州雕刻时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刁亮、刁鹏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3340号

刁亮、刁鹏:本院受理原告湖北攸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扬州雕刻时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刁亮、刁鹏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8727号

邵统贵:本院受理的原告陈东亚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9537号

赵计标、赵士元: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敦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7700号

谢赤龙:本院受理的原告周可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7375号

杭州东融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东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东融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尚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已注销)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73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公道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8922号

仝泽江、庄石龙: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6694号

孙国栋、宫海棠:本院受理原告徐静炜诉被告孙国栋、宫海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8499号

常兰英:本院受理原告王殿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82民初849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4760号

吴正祥:本院受理刘庭友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与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案件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0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