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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人民法院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0月11日A04

日期: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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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信访与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102民初12804号

巫国才、许育秦、张阳:本院受理(2023)苏0102民初12804号原告南京趣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巫国才、被告许育秦、被告张阳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898号

南京恒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余典传:原告魏正春与被告南京恒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余典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俞家巷21-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6764号

陈胜林:本院受理原告杨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4民初67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7388号

南京市秦淮区周飞龙食品店:本院受理原告陈伟诉被告南京市秦淮区周飞龙食品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4民初73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8756号

南京心悦芊芊化妆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凯武与被告南京心悦芊芊化妆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8756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7535号

南京山水阁摄影有限公司、赵雷雷、晁秋侠:本院受理原告徐艳林诉被告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75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6956号

杨虎:本院受理原告张永阁与被告杨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695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2685号

李聪:本院受理原告孙宝卫与被告李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网络直播规定告知条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号)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2005号

上海睿泰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镇江一方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爱语科技有限公司、刘博唯: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呼啦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睿泰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镇江一方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爱语科技有限公司、刘博唯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20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2856号

江苏凯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镇江润邦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凯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28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2757号

胡辉:本院受理原告周萍萍与被告胡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27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1432号

龚兆军:本院受理原告包成平与被告龚兆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11民初14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91民初1388号

卞存堂:本院受理马颜成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91民初1447号

韦峰:本院受理王亮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91民初1584号

陈国方:本院受理原告夏国全与被告陈国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06民初5193号

无锡市星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无锡景旭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无锡市星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6民初5193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阳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06民初5926号

丹阳市富诚机械有限公司、张加成:本院受理原告无锡连盛钢管有限公司与被告丹阳市富诚机械有限公司、张加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6民初5926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阳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2778号

宗倩:本院受理原告赵建新与被告宗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2175号

吴正阳、王晨辉、陈福明、朱剑林、储友法、江苏振华造漆有限公司、江苏振华鸿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常州昌荣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12175号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3433号

郑满:原告郭春雨与被告郑满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34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不准予原告郭春雨与被告郑满离婚。案件受理费240元,由原告郭春雨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阜宁县人民法院

律师工作证遗失声明

江苏赣榆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刘景涛遗失工作证类别为公司律师、工作证号为13207202070247640律师工作证,声明作废。

江苏赣榆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登报声明

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夏恋,2023年10月6日遗失江苏省司法厅2017年8月21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编号13201201711671499,声明作废。

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2023年10月11日

遗失启事

阿曼尼萨·吐尔孙结婚证原件遗失,证字号J320102-2017-006626,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