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诉源治理”让中秋更团圆_江苏法治报_2023年10月10日A02
日期:10-10
“你常年在外不顾父母凭什么分房子?”“我是老大,房子就是我的!”……近日,兴化市法院西鲍法庭调解室内,方氏兄弟二人争得不可开交。
承办法官吴玉明从两位老人的争吵中了解到,方老二系转业军人,退伍后常年在外地居住,今年正好回来过中秋,本来是个阖家团圆的好事,却得知方老大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父母遗留的老宅出售给了他人。方老大认为自己是哥哥,拥有继承权和处置权,可以出售老宅。于是,兄弟二人“对簿公堂”。
吴玉明查看相关材料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开庭作出判决并不是难事,但兄弟姐妹们的情谊估计就难以挽回了,遂决定通过诉前调解化解此事。从上午到中午,两个老人各执一词、互不想让,调解一时陷入了困境。吴玉明心里有了主意。“走,我们去村里看看。”
到达村部后,吴玉明对方氏兄弟二人的相关情况作了详细说明。在场人员纷纷表示,兄弟二人为此事“对簿公堂”确实不值当,方老大擅自出卖祖屋的行为是错误的,但方老二将哥哥起诉到法庭也未考虑兄弟情分。听到在场人员的反映后,弟兄两个都纷纷低下了头、默不作声,再也没有在法庭时的针锋相对。
现场气氛的缓和,为案件顺利调解打下了基础。接下来的调解中,吴玉明在释法明理的同时,还引用了该村“家庭和睦、互敬友爱”的村规民约。在村民帮忙说和下,两位老人慢慢接受了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最后,方老二向在场人员动情地说道,“今年这个中秋原以为圆不起来了,这下不仅今年能团圆,以后年年都能团圆。”兄弟二人相视一笑,在场人员也纷纷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