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322民初7936号
杨文龙:本院受理原告魏明利与被告杨文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7239号
周立、滕叶琴、邹建华:本院受理原告龚干与被告周立、滕叶琴、邹建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转换程序裁定、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4402号
王静静:本院受理原告严欣与被告王静静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44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3951号
郭欣荣:本院受理原告夏正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991民初3951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4738号
贾美兰:本院受理的原告盐城市嘉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高港分公司与被告贾美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简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及证据等相关应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5741号
孙于翠:本院受理原告王旋与被告孙于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574l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5025号
朱杏明:本院受理原告杨广洲与被告朱杏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缺席审理。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2444号
崔德林、屈新标:原告季克伟与被告崔德林、屈新标、江苏九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铭房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923民初24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2444号
崔德林、屈新标:本院受理的原告季克伟与被告崔德林、屈新标、江苏九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铭房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23)苏0923民初2444号民事判决。季克伟不服该判决,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9446号
王雪华:本院受理原告杨银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审判信息查询须知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2486号
马军:本院受理上海宏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马军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九时十五分在本院第四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2718号
姚嫒:本院受理原告王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号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411号
熊雪峰:本院受理原告徐朝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号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2045号
卫志成、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与被告卫志成、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俞家巷21-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3720号
毕小龙:本院受理原告孔凡臣与被告张雪莹、毕小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原告孔凡臣对(2023)苏0104民初3720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孔凡臣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2528号
史报喜:本院受理原告曹金兰与你分家析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红花六法庭(汇景北路148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7民初3410号
许昕:本院受理原告朱风华诉被告许昕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转普)、普通程序独任制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来院领取,预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当事人可选择在线庭审,但应于开庭3日前向本院申请。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1359号
张常玉、郭跃、王安祥:本院受理原告王国法与被告张常玉、萧县世捷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郭跃、王安祥、上海森淼物流有限公司、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第三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11民初13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3439号
张大伟、聊城华林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荣忠与被告张大伟、聊城华林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诉讼服务中心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5168号
黄耀文:本院受理原告陈源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51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6056号
被告陈风俊、严卫平:本院受理原告陈金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4789号
伯盛(平潭)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志强涂料装饰有限公司与被告伯盛(平潭)投资有限公司、扬州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4789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