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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9月28日A09

日期: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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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804民初5621号

陈涛:本院受理原告孙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淮阴区法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163号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笨蛋剧本推理室内娱乐工作室:上诉人万勇臣就(2023)苏0804民初163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625号

美之锦(淮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诉人江苏淮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2023)苏0804民初625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6004号

石彩云:本院受理原告王瑶瑶诉你与章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30(遇节假日顺延)在淮阴区法院少年法庭2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684号

方园:本院受理原告陈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16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697号

响水县华创能源有限公司、扬州市华创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灌云县小伊造纸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16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诉前调464号

许晓华、淮安通威汽贸有限公司、方野堃、陈正鑫、朱红第、汪天宇、汪建波、胡静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王国兰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宝应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857号

灌云县中英文学校、孙兴平:本院受理原告杨金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28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9731号

林巧玲: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小额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9757号

黄海飞: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小额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3154号

南京都亮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洋洋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2民初31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滨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