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创新探索“不起诉+”轻罪治理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9月28日A06
日期:09-28
本报讯(通讯员 胡健华 樊蓉)9月22日,兴化市检察院集中公开宣告训诫会上,7名危险驾驶案被不起诉人郑重承诺不再酒后驾驶。承办检察官向7名被不起诉人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并严肃教育训诫。
2022年以来,兴化市检察院从轻罪治理出发,不断完善“不起诉+”系列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从“治罪”到“治理”的司法实践路径。
几个月前,在校生小康参与了聚众斗殴。案发后,他诚心悔改。开学前,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理念,在兴化市检察院公开宣告室,检察官对小康及其他10名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宣布不起诉决定并集中训诫。之后,在检察官的组织下,他们参与了公益宣传、义务劳动、交通志愿服务等活动。“检察官阿姨,我知道错了,以后我要多参加志愿活动。”随着一份份普法宣传单递到群众手中,被不起诉人小康的内心悄悄发生着变化。
根据不同犯罪类型,兴化市检察院陆续推出“不起诉+严肃训诫”“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不起诉+生态修复”“不起诉+追赃挽损”“不起诉+赔偿保证金”“不起诉+行政处罚”等轻罪治理模式,切实将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融合,做优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
“不起诉并不是‘不诉了之’。检察机关科学运用起诉裁量权,将惩罚与教育、挽救等相结合,通过积极开展轻罪治理工作,有效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兴化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苏莉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