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生态修复优先司法理念贯穿审判全过程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9月28日A01
日期:09-28
灌南法院始终坚持最严的生态保护观,将生态修复优先司法理念贯穿环境资源审判全过程。结合辖区自然资源特点,区分不同生态环境,不同破坏行为,积极创新探索多种生态修复执行方式,构建“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审判结果执行机制,推动了生态环境有效修复治理。
在坚持创新恢复性司法实践探索中,灌南法院探索设立6个陆上和1个海上环境司法执行基地,通过集中监管和养护,推动形成规模化效应,累计判令生态环境损害者补种树木4.3万株,增殖放流鱼苗1942万尾,支付生态损害赔偿费用1.8亿元。
为了加大力度实现公益诉讼成果向生态环保成果的转化,2022年初,灌南法院在全国率先研发“环境司法、执法一体化修复平台”,以生态修复金匹配生态要素资源、生态修复项目管理为核心,实现党委统一领导下生态修复资金专门化使用及监管。平台运行以来,灌南法院共将157笔2708万元生态修复金纳入平台对5个项目实施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