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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举牌人”,实是交通违法“领罚”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9月27日A08

日期: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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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综 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达佶 通讯员 何庆钰)9月19日中午,南京市六合区机场路与复兴路的交叉口,两名男子正举着“佩戴头盔,从我做起”的牌子,向过往市民宣传参与文明交通。据悉,他们是因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头盔被六合公安分局机场派出所民警做出了“处罚”。

为切实提高辖区市民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预防和减少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六合公安机场派出所创新推出“特色执法”,在辖区人流量较多的路口开展“一盔一带”的安全教育宣传行动。

活动前期,民警特意制作“佩戴头盔,从我做起”的牌子,对“两车”不按车道行驶、闯红灯、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人进行及时劝导纠正,并让他们举着牌子作为“公益宣传员”在路边站立5分钟、发一条关于“一盔一带”的交通安全提示至朋友圈,拓展警示教育效果。此外,民警还特意定制了精美的钥匙扣,正面是一个Q版民警人物,背面是“头戴安全盔,平安把家归”的宣传语,发放给规范佩戴头盔、按规定行驶的车主作为鼓励。

执勤期间,不少市民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民警采取教育纠正为主的方式进行文明劝导,民警王勇说:“整治目的不是处罚,举牌站岗、‘发圈’,只是一种教育手段,目的是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这样的教育虽然很尴尬,不过很能让人长记性,我以后骑车一定会按规佩戴头盔!”“举牌人”郑先生不好意思地说。“对对对,这样的劝导方式才好呢,让人印象深刻,而且很有趣,这样才能提醒大家骑乘摩托车、电动车都要佩戴头盔。”围观群众也纷纷说道。

民警王勇表示,对骑“两车”不戴头盔现象,传统罚款处罚方式效果不明显,很多人都不太在乎,也意识不到重要性。而通过创新方式,不仅能让未戴头盔者记忆深刻,以后出行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还能利用朋友圈扩散效应,警示更多人自觉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达到“发现一个,警示一片”的目的,也让民警执法更具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