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异地拘传当场执结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9月26日A06
日期:09-26
本报讯(通讯员 张璇 戴玥)“法官,我们找到他了!”申请人在发现被执行人踪迹时,立马电话联系到泰兴市法院。
该案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拖欠两位农民工的工资。在审理阶段,三人本已达成调解,约定分期给付,但被执行人在按约履行一期后,就拒不履行。迫于生计的问题,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在财产查询过程中,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过多方打听,申请人得知被执行人目前在南京承包了一个小工程,还有几天项目就要完工了。
得知这一消息后,泰兴法院立即安排执行干警前往南京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见到执行干警的到来,被执行人却声称工程款还未结算,所以没有钱来履行义务。“因你未按规定时间向法院申报财产,若此次不能达成和解,你将被拘传至法院。”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考虑到自己在南京的工程即将完工,权衡利弊之后,联系了自己的家人前来给付,最终工资当场给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