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1081民初4035号
薛陈、闫珺、江苏足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珠海汉格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薛陈、闫珺、第三人江苏足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3491号
刘风松、吕国岭、熊金宝: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熊文俊与被告刘风松、吕国岭、熊金宝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3953号
仕明红、汪成俊、王翠荣、赵兵、仪征市荣俊塑料贺易有限公司、仪征市长城土工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李庆如与你们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9823号
刘书军:本院受理原告韩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1203民初2867号
泰州市港韵货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健与泰州市港韵货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7757号
石伦友:本院受理原告詹希明诉被告石伦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2民初77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融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8245号
西安瑞思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无锡跃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诉西安瑞思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9742号
梅瑞金:本院受理原告陈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9238号
芜湖邦保园林有限公司、周帮保、魏小霞:本院受理原告崔朦朦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追加被告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6550号
常州舒格莫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常州爱客游旅游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敏与被告常州舒格莫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常州爱客游旅游咨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655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6547号
常州舒格莫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常州爱客游旅游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蒋伟与被告常州舒格莫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常州爱客游旅游咨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1民初654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