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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9月25日A06

日期: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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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专 题       上一篇    下一篇

丹阳消防救援大队

开展瓶装液化气使用培训

为认真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和镇江消防救援支队领导指示要求,丹阳市对全市瓶装液化气使用场所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场所负责人、店长、厨师、服务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筑牢火灾防范基础。

丹阳大队积极开展“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员培训,广泛发动监督员、文员、专职队员和镇街应急办工作人员全面开展集中培训,在9月初完成了全市存在突出问题的瓶装液化气使用场所从业人员培训。

各乡镇文员联合安监办、公安局等部门积极开展液化气场所负责人、店长、厨师、服务员培训。培训期间,组织参会人员观看近期瓶装液化气火灾视频,结合火灾案例,详细分析火灾发生以及人员被困的原因,深入讲解了如何在火场进行逃生自救、怎样检验液化气罐是否漏气,并对燃气泄漏、油锅起火等事故初期处置方法进行详细培训。乡镇文员还要求单位负责人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同时,各专职队指挥员带领全体队员查看了辖区企业的灭火器、消火栓、水池等情况,拟定好演练计划,规划好进攻路线和撤退路线。全体队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和分配的战斗任务,紧张有序地展开灭火救援演练。此次培训提高了参训人员的安全意识,为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汤颖)

燃气安全使用防患未“燃”

燃气在家庭、餐饮等场所被广泛使用,但其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一旦操作不当,极易引发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今年以来,全国已经发生了多起燃气爆炸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也为人们敲响了安全警钟。因此,我们在平时生活中要规范使用燃气,避免燃气事故发生,共同守护平安家园,防患未“燃”。

丹阳市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市民规范使用燃气,需牢记九“不要”和九“要”。1.闻到燃气臭味后,不要开灯或打火检查,要及时关闭阀门并开窗通风;2.燃气灶一直点不着火,不要用打火机等明火继续打火,要迅速开窗通风,待燃气散尽后再尝试点火;3.燃气管道上不要悬挂物品,要爱护燃气管道等设施;4.燃气设备需要修理或者更换时,不要擅自操作,要及时联系专业人员上门处理;5.燃气胶管不要用到“天荒地老”,要到期更换、定期检查;6.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不要加热、倒放、横放、摇晃钢瓶,要让液化气瓶保持直立;7.选用瓶装液化气时,不要使用不合格、未经检验、违规翻新或来路不明的液化气钢瓶,要注意辨别;8.液化气瓶着火时,不要让燃烧的钢瓶倒地,阀门完好时,要先关阀;9.使用燃气煲汤、做饭时,不要离开厨房,要保证有人照看。

记牢燃气使用九“不要”和九“要”,让隐患无处藏身,让安全伴您同行。

(汤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