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宣判新类型“黑客”案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9月25日A02
日期:09-25
本报讯(记者 张羽馨 通讯员 张飞飞)9月21日,南京市溧水区法院对一起利用“木马”病毒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据的刑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并作出当庭判决,被告人马某、王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分别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据了解,因投资屡遭失败,马某一直待业在家。一天,他偶然从网上了解到可以利用“木马”病毒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售卖赚钱。马某瞬间来了兴趣,立即上网进行搜索。在浏览网站时,加入了几个聊天群。
群里经常有人发帖收购快递面单,一张快递面单因包含了公民个人信息,量大且需求多,收购价、贩卖价非常可观。马某主动联系了四五个买家。买家称只要能搞到尽可能多的含个人信息的快递面单,并转卖给他,就能轻松赚外快。马某经过筛选,找到两家公司,利用买家给的“木马”病毒窃取快递面单数据,提供给买家。在马某植入病毒时,王某负责望风。经查,2022年5月至6月期间,马某、王某非法获利人民币3.2万元。
二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主动退赃,法院综合考量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