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法院打造诉源治理新模式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9月22日A05
日期:09-22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力两个一站式建设,淮安市淮安区法院创新推进“诉前鉴定+”机制,疏通从诉前鉴定到诉外化解纠纷、繁简案件甄别、诉中审理提速的程序脉络,打造诉源治理新模式。
记者了解到,自推行“诉前鉴定+”机制以来,淮安区法院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由63.62天缩短到55.3天,审判效率明显提高。诉前委托鉴定的新举措,建立了诉前鉴定与诉中鉴定并行、优势互补的司法鉴定模式,实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新成效。
鉴调同步集约办理
2022年以来,淮安区法院开展诉前鉴定519件,在诉前鉴定意见送达后进行调解,诉前调解成功率提高1.52%,占开展诉前鉴定案件的28.8%。
淮安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鉴定受理窗口,专人负责征求当事人意见、告知诉前鉴定操作流程、法律风险、启动鉴定程序、移送鉴定材料、委托鉴定等工作,努力实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好”。通过专人专门办理,集中集约化处理,与鉴定机构高效对接,力争完成鉴定材料一次到位,实现案件流转良性运转,跟进督促鉴定机构办理进度,严格要求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把控鉴定时限,有效破解鉴定周期长影响审判效率的难题。
同时,该院借力专业优势,助推调解成效。借助诉前鉴定程序,将通过鉴定就能明确争议点的纠纷筛选出来,引入非诉化解渠道,实现诉前调解和审判的分离。联合司法局与卫健委设立调解专家库,依托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等调解组织,在涉及保险、医学专业领域的案件中建立“双委托”机制,即在委托鉴定机构进行诉前鉴定的同时委托鉴定专家协助调解。鉴定专家就当事人疑虑事项进行权威性释明,进一步增强可信度,为诉前调解奠定基础。
分流联动提质增效
诉前鉴定意见出来以后,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进行立案审理,促使案件诉讼程序在审前精确定位,这是淮安区法院独具特色的分层递进、调裁分流、速裁快审工作机制。立案庭及各法庭安排专人负责确定案件审判程序和繁简分流工作,依据案情及鉴定事项明确程度、证据材料繁琐程度等进行分流,确保在登记立案当日完成案件分流。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诉前送达效力及送达地址进行一次性确认,大幅提升送达效率。同时,诉前鉴定已提前明确双方当事人诉讼请求,明晰双方争议焦点,避免了在诉讼中变更诉请、追加当事人或重新鉴定而造成的“小转简”“简转普”等程序变动,避免诉讼程序无效空转。对外委托鉴定平均用时49.9天,比去年同期减少3.9天。
为规范委托程序,该院研究制定《关于开展诉前委托鉴定的实施办法(试行)》,为诉前委托鉴定工作规范指引;规范释明程序,建立诉前鉴定引导机制,在诉前鉴定申请时,对诉前鉴定制度的操作流程、法律风险等进行说明,主动根据诉讼材料内容向当事人发放《鉴定事项提示书》,同时在“送达地址确认书”表格中增设“司法鉴定提示”栏并提醒当事人按照真实意愿填写。(下转C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