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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9月20日A09

日期: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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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813民初2695号

刘凡:本院受理原告张国培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813民初2695号案件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洪泽法院开发区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7565号

吕增清、杨慧:本院受理原告谢苏杰与被告吕增清、杨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4302号

孟凡森:本院受理原告孟宪伟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2229号

扬州黄之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学友:本院受理原告孙万顺与被告扬州黄之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学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023民初22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199号

孙素军:本院受理的原告谢寅虎诉被告孙素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案件速裁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200号

孙素军:本院受理的原告盖长征诉被告孙素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案件速裁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6866号

俞梅:原告张成祥与俞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邗江区人民法院新24法庭(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8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4401号

王洪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的期限分别为15日,即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次日起30日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3880号

江苏智信纸制品有限公司、王风、韩凯凯:本院受理原告扬州华金纸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智信纸制品有限公司、王风、韩凯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5464号

郭本文:本院受理原告孟昭瑞与被告郭本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54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804民初6327号

郑家刚:本院受理原告陈红林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提出答辩状、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