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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9月19日A09

日期: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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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322民初5425号

陈向前:原告杜鹏、王帅与被告陈向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873号

王前宇:本院受理原告丁志云与被告王前宇、肖辉、镇江星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陈建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王前宇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3347号

陈小勇: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东海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33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5661号

高平:本院受理原告王永文与被告高平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03民初56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登报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4505号

周兵、顾萍:本院受理原告姜步成与被告周兵、顾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阜宁县人民法院阜城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029号

田明军:本院受理原告徐雪芳诉被告田明军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91民初10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1366号

王程: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扬州分中心与被告王程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91民初13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272号

魏冬:本院受理原告镇江新区大港酒玩家超市(以下简称酒玩家超市)诉被告魏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91民初1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4442号

岳丘山、大庆市嘉谊伟业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子森与被告岳丘山、大庆市嘉谊伟业运输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