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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9月19日A09

日期: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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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1191民初2224号

袁峰:本院受理原告郑东与被告袁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3651号

梅从华: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孙道俊与被告梅从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仪征市人民法院陈集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5701号

刘光兰:本院受理原告康建标与被告刘光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苏1003民初57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3624号

陈文虎:本院受理原告袁波诉被告陈文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12民初3624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交通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329号

江苏汉皓装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镇江弘耀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91民初13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9723号

彭雪峰:本院受理无锡北塘区大江南茶市与彭雪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213民初972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4571号

梁乃彬:原告朱庆香、刘灿灿、刘笑笑与被告梁乃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45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702号

龚震、苏威嫚、程小情:本院受理原告周斌与被告龚震、苏威嫚、程小情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0786号

孙继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2002号

吴建忠:本院受理原告张雄与被告吴建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丁卯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1民初7021号

许洪鑫:本院受理姜淑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702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