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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乡村振兴“法治底色”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9月19日A03

日期: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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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专 题       上一篇    下一篇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

近年来,常熟市以“看得见法治元素、听得见法治声音、找得到法治服务、受得到法治保障”为目标,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走出一条具有常熟特色的法治乡村建设之路,促进了乡村和谐稳定,保障了乡村改革发展,增进了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

法治文化,为法治乡村建设“铸魂”

“新时代里气象新,农民个个快活人,山歌唱响普法曲,唱出么常熟丰收田……”古里法治山歌又一次唱响三农法治文化“一镇一品”文艺大展演舞台。古里镇康博村村民钱先生感慨地说:“以往普法下乡都是来摆个摊,发点普法书籍、普法宣传册和宣传品什么的,现在创新了形式,把古里山歌填上普法内容,又接地气又好记,还有评弹、小戏小品、歌舞等,我们老百姓真是有福了。”

开展三农法治文化“一镇一品”文艺大展演,是常熟市推进“普法进农村”的一大创新,通过深挖本土特色文化,与法治文化“联姻”,持续不断地创作古里法治山歌、辛庄法治评弹、尚湖法治小戏小品等“一镇一品”法治文化特色作品,送到田间地头,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接受法治。

除了推动法治文化活动向基层农村延伸,在“八五”普法期间,常熟市还全力推进基层法治文化阵地覆盖工程,2022年11月,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常熟市支塘镇蒋巷村高规格打造市级法治乡村实训教育基地,建成全省首个法治乡村主题展馆,布展面积超1000平方米,集教育培训、成果展示、参观体验融于一体,成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等群体法治素养提升的主阵地。他们还把法治元素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法治小游园、普法宣传角、法治长廊、民主议事厅等基层法治文化阵地“村村开花、处处可见”。据统计,全市目前共建成各类法治文化阵地436个,实现了基层法治宣传阵地的全覆盖。

队伍建设,为法治乡村建设“添力”

“老奚是我们这里的‘法治明星’,群众遇到大大小小的法律问题都喜欢先去问问他。他讲的法律知识通俗易懂,群众都喜欢听他讲普法小故事。前不久的民法典宣传月,我们特邀他做个法治讲座,主要讲讲生活中的民法典知识,现场气氛很不错呢!”看着正在给群众做调解的老奚,莫城街道司法所所长叶静芳如是说道。

叶静芳口中的“法治明星”老奚,名叫奚进坤,是莫城街道的调解员。在2021年初常熟市启动“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伊始,他就主动到社区报名,顺利通过选拔、考核、政审等多个环节,成为一名“法律明白人”。他不仅在人民调解的岗位上发光发热,更是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社区治理、普法宣传等各类基层法治活动,并为此获评全省首批百佳“法律明白人”。

类似奚进坤的“法律明白人”,在常熟基层还有很多。截至今年8月底,常熟市累计培育“法律明白人”2300余名,实现“每个三级网格两名‘法律明白人’”全覆盖。“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引导、矛盾纠纷化解等基层法治工作。仅2022年,全市“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700余场次,引导法律服务1500余次,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300余起,逐渐成为法治乡村建设的“主力军”。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常熟市持续加大基层法治供给,“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一村一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全面完成,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全面建成,全市共有专职调解员573名、兼职调解员1266名,三级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这些法治队伍为常熟法治乡村建设注入了不竭动力。

基层自治,为法治乡村建设“增效”

“提高村居治理能力,关键在于村民自治。当然,村民自治还是要在法律的大范畴下进行。”碧溪街道李袁村党支部书记袁新春深有感触。农村工作纷繁复杂,社会治理面临许多难题,要形成良好的乡村治理新局面,关键是发动村民参与社会治理,增强自我管理能力,更要发挥法治的“固根本”作用。

近年来,常熟市积极探索推进以“先锋领治、村民自治、履约法治、乡风德治、数字智治”为核心的“五治融合”乡村治理机制,将“建、管、治”三位一体协同推进,努力推动构建乡村治理新局面,描绘新时代鱼米之乡“富春山居图”。作为“美丽乡村”的代表,李袁村在构建乡村治理新局面中做了诸多创新探索——按照程序制定《李袁村“五治融合”乡村治理考核办法(3.0版)》,内容涵盖宅前屋后环境、庭院布置、垃圾分类、田间管理、家禽养殖、遵纪守法等多个方面,制定“考评周期”,发动村干部、廉勤监督员、村民代表定期评分,累计积分可兑换超市礼品卡、生活用品等物资。如有多次劝导仍不整改或有不文明行为,经村百姓议事组商议、道德评判组审议后,视情节取消村级各类福利。如此一来,村民纷纷把“村里事”当成“自家事”,“抢着干”的越来越多,“站着看”的越来越少,自治积极性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八五”普法期间,常熟市大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在市级层面,探索建立并实行镇村联动的“村规民约履约评议”制度;在乡镇层面,海虞镇“8+X”“6+X”、沙家浜镇“春来月谈”、辛庄镇“宅基管家”“大家讲莊”等一大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援法议事”机制被广泛使用,社会组织、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逐步从“幕后”走向“台前”,实现了“群众的事情,群众管群众办”,集中民智民力,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实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