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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海关助企畅享“容错红利”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9月18日A03

日期: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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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行政与法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李之鹏 通讯员 许家春 祝伟)“幸好有海关的‘主动披露’政策,我们及时更正了错误,避免了违规处罚,补缴税款后还能减免滞纳金。”爱思开电池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镇诚日前告诉记者,该公司在常州海关的指导帮助下,通过“主动披露”形式补缴税款1130万元,并免予行政处罚,同时减免了滞纳金共计257万元,公司信用等级未受影响。

原来,该企业首次进口整条生产线设备时,不清楚进口设备是否涉及专有技术使用费,且对如何计算补征税款存在疑虑,恰巧南京海关所属常州海关到企业走访调研。了解到困惑后,常州海关迅速行动,解读专有技术使用费判定标准,并通过实地调研、上门辅导的方式,指导企业筛选专有技术使用费相关商品。在常州海关帮助下,企业对非贸付汇业务开展了自查,发现有大额专用技术使用费未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企业以主动披露方式向常州海关递交报告,披露其大额专有技术使用费未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错误。经海关调查核实,企业披露的情况适用“主动披露”政策。于是便出现了开头一幕。

据悉,海关“主动披露”制度是指进出口企业、单位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况,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并接受海关处理,经海关认定后可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的制度。

今年以来,南京海关坚持监管与服务、打击与保护相统一,通过优化主动披露作业办理流程,推广“互联网+海关”“书面审核+实地核实”等模式,为企业节约了大量时间成本及行政成本,激发守法诚信企业主动披露意愿,鼓励企业诚信经营,帮助企业以诚信换红利,有力推动了口岸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据统计,今年1—7月,南京海关共办理企业主动披露658起,追补税款1.41亿元,减免滞纳金4516.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