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利,受害人沦为电诈“帮凶”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9月15日A08
日期:09-15
反电信网络诈骗电影《孤注一掷》,真实还原了网络诈骗的可怕一幕。而这样惊心动魄的经历,并非只在影片中。日前,徐州铜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王某由“贪小利损大财”的受害人沦为“明知不可做却做”的犯罪帮凶,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诈骗犯罪所得,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21年3月,王某为贴补家用下载了一款刷单App,想通过网络刷单赚取佣金,但其却不知这是一款网络诈骗软件。“客服”为获取王某信任,先让其获取少额利润,之后通过缴纳“保证金”等多种方式,诱导王某向账户内充值6万元。
意识到自己可能被诈骗后,王某试图联系“客服”挽回损失,“客服”提出只要王某按要求提供银行卡并操作转账,即可帮助王某申请将被骗钱款退回。
为了挽回损失,鬼迷心窍的王某在明知帮助操作转账的钱款系他人被骗资金的情况下,在自己家中、宾馆等地,利用多人银行卡、支付宝等账户,帮助诈骗犯罪分子转移赃款40余万元。令人唏嘘的是,他所期望的“客服”将钱退回始终未能实现。
铜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与他人结伙,明知是网络诈骗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涉案金额高达40余万元,属于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遂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