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严堵危化品漏洞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9月15日A06
日期:09-15
本报讯(记者 陈坚)司法建议书是人民法院能动司法,推进新时代诉源治理重要一环。今年6月,启东市法院在对郭某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甲醇一案的审理过程中发现,郭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6年6月至2021年7月期间,非法购进危险化学品甲醇,私自储存,并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货车运送,还将甲醇以“厨房燃料”的名义销售给本地多家餐饮企业。
甲醇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属于国家法律法规严格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从根源上防范化解事故风险隐患,启东法院第一时间向启东市应急管理局和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
司法建议发出后,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回应,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危化品企业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小餐饮危化品使用情况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
启东市应急管理局收到司法建议后,同样高度重视,全面总结近年来全市危化品批发企业专项检查情况和辖区内餐饮商户醇基燃料专项检查情况,梳理今年来危化工作开展情况,继续强化危化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落实。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危化品管理社会监督,该局根据《启东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的规定,对郭某犯非法经营罪案件中的举报群众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