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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赋能 乡村焕新颜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9月15日A05

日期: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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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伍晓伟

本报记者 翟敏

宝应湖法庭是金湖县法院唯一派出机构,辖区5镇1街道和2个省属农场,辖管面积约占全县总面积的三分之二,有着“大法庭”“小法院”之称。近年来,该庭坚持“三面向”“三贴近”角色定位,以创建“枫桥式”法庭为契机,将自治、法治、德治融入乡村治理大局中,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大“治”慧、彰显大作为。

“我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运用优势特点,在第一线、最前沿化解矛盾纠纷,延伸服务触角,有机嵌入自治体系,有效并联法治手段,有力扩增德治效果,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司法动能。”金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冬然说。

村事民议,负债村实现弯道超车

“各位来宾,各位亲朋好友,大家中午好!受理事会邀请,由我代表大家作为两位新人的证婚人……”由银涂镇红湖村红白喜事理事会为一对新人举办的婚礼正在进行,担任证婚人的是宝应湖法庭原任庭长邱永安。据了解,邱永安近年来已多次受邀到该村担任新婚男女的证婚人。那么,红湖村为何如此“看重”邱永安呢?

“邱庭长是我们村的‘大功臣’!”红湖村党总支书记邹修桂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六年前,邹修桂受组织委派,从其他乡镇调入红湖村担任村党总支书记。而此时,红湖村集体账面上倒挂60余万元,是个典型的“空壳子”村。由于村里“家底”贫困,导致村“两委”缺乏凝聚力和号召力,各种矛盾纠纷前未清后又垒。

邹修桂上任后,正逢全县脱贫摘帽进入攻坚阶段。宝应湖法庭与红湖村结对开展“庭村共建”活动,时任庭长邱永安联挂到红湖村。从那时起,邱永安只要没有庭审,就“泡”在村里,与邹修桂等村干部一起逐组挨户摸村情、察民意、拿方案。

通过调研,邱永安认为,自治是乡村治理的基础和核心,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能力是村民自治的根本目的。于是,邱永安发挥职业优势,指导红湖村修订自治章程、完善村规民约。同时,协助村“两委”对全村自治组织进行改革和创新,建立健全以村党总支为核心,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红白喜事理事会、村贤会等为主要力量的“一核五会”治理体系,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管理范围,做到合规履职。(下转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