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9月14日A09
日期:09-14
尹春林:本院受理原告中亿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张成亚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3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淮阴区法院第十审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076号
唐杰:本院受理陈如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30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3民初2297号
盐城市昇众鑫机械有限公司、盐城汇润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盐城市大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盐城市昇众鑫机械有限公司、第三人盐城汇润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03民初2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3民初5014号
宋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与被告宋玲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81民初5475号
淮北市普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唐伟: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翔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淮北市普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唐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告知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溧阳市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4271号
王爱春: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42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4272号
翟金亮: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4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110号
朱鹏程:本院受理(2023)苏0102民初12110号原告张文振与被告朱鹏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南京车百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