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检察改变犯罪定性斩断犯罪产业链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9月14日A06
日期:09-14
本报通讯员 相婷婷 孟婧
不法分子群发短信,诱骗收件人登录“钓鱼网站”,以套取信用卡信息,两个月内发送170多万条诈骗短信,骗取20多名被害人100余万元。8月20日,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分别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洗钱罪,依法对司某、李某提起公诉。
2月17日,东海的朱先生收到一条来自某银行的短信:您的账户信用异常,如果需要继续使用,请点击网站链接。朱先生没有多想就点开短信中的链接,并填写了姓名、身份证号、信用卡号、信用卡背后末尾3位安全码等。过了一会儿,朱先生没有等来身份验证成功的通知,却接连收到该银行发来的多笔扣款短信,共计28590元。这时,朱先生才意识到自己的信用卡被“隔空盗刷”了,于是慌忙报警。
3月30日,司某和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利用信用卡诈骗的伎俩也随之浮出水面。
2022年12月,司某和李某经境外上线人员介绍相识,上线人员发送“钓鱼短信”,并搭建了“钓鱼网站”,该网站具有收集用户姓名、身份证号、信用卡号、手机号、密码等信息的功能。一旦用户点击链接并填写,司某就将获取的被害人银行卡信息绑定某品牌手机支付钱包,再使用刘某(另案处理)提供的POS机对被害人的银行卡进行盗刷,盗刷的钱款转移至李某提供的新银行卡上,由高某、胥某、薛某等“小弟”取现后交由李某兑换成虚拟货币转交境外上线,以达到洗钱和隐藏境外上线人员身份的目的。
因为轻信“银行短信”,许多人和朱先生一样落入了诈骗陷阱。2023年4月27日,东海县公安局以李某等人涉嫌诈骗罪提请东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尚春波发现,李某冒用他人信用卡,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同时李某等人通过虚构交易转移资金账户、组织他人取现等方式,将犯罪所得在虚拟币和货币之间完成转换、转移,该犯罪行为还涉嫌洗钱犯罪。于是,改变了李某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定性,认定其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和洗钱罪。
承办检察官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讯问,根据他们在诈骗团伙中的作用区分主从犯。5月5日,东海县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批准逮捕司某,以信用卡诈骗罪和洗钱罪批准逮捕李某。
7月5日,东海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东海县检察院。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司某、李某的犯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信用卡诈骗罪、洗钱罪提起公诉。高某、胥某、薛某3人明知参与的是违法犯罪行为,仍将诈骗所得取现交给上线李某。7月20日,东海县检察院以涉嫌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诉李某的3名下线人员高某、胥某、薛某。目前,高某、胥某已被抓获,薛某正被网上追逃,境外上线的身份也正在研判。该案实现了对盗刷、取现、洗钱等黑灰产业链的精准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