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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江宁解法”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9月13日A01

日期: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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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郑弋

本报通讯员 陈静

近年来,南京市江宁区准确分析和把握新形势、新挑战、新问题,着力构建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格局,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该区调委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超前研判

精准把握趋势特点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外来人口持续增加,江宁区矛盾纠纷总量呈现逐年增长趋势。”江宁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经过超前研判发现,目前全区存在“传统纠纷稳中有升、重点领域高发频发、新型纠纷层出不穷”等特点。其中,具有社会普遍性和广泛性的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及邻里、土地等传统型纠纷数量占比保持在45%左右。在化解此类纠纷中,街道、社区(村)调解组织作调解占比达95%以上;公调、交调、诉调、检调、访调对接有力,每年化解纠纷近2万件。

纠纷类型由过去单一的民事纠纷渐渐发展为经济纠纷、行政纠纷与民事纠纷等多种形式并存,当事人也凸显多元化,涉及到物业、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合同纠纷、行政争议等领域,需要多个部门参与、多种非诉服务方式并用加以稳控化解疏导。

特别是近年来新经济模式蓬勃发展,相关的劳务关系、物流配送、网约车、互联网、旅游、知识产权、消费等领域新型纠纷虽然占比不高,但增长趋势明显。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权利义务关系错综复杂、责任主体不甚明晰,且专业性强、取证严格、程序复杂,对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及调解员的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联动联调

着力打造“大调解”模式

近年来,江宁区全力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

依托区级矛盾调处服务中心,发挥10个街道调委会作用,推动207个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全部实现规范达标,组建1700余人的调解队伍,年化解纠纷逾4万件。建立16个行政调解组织、1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54个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44家个人品牌调解室。完善多部门联排、联调、联办工作机制,形成“多调对接”强大合力。深化区级非诉服务中心和法院、信访局等分中心建设,推动街道调委会与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非诉服务中心联合服务方式,形成“一中心多平台”工作格局。

把“三官一律”“法律明白人”全面纳入全要素网格,配合调解员“进网格进万家”,倾听群众心声。线上依托“苏解纷”小程序、人民调解小助手、“我的江宁”App网上调解载体,线下深化实体平台建设,完成纠纷信息收集、预警、受理、转办、处置、回访等“一站式”服务。积极参与各类争议纠纷现场公证,为符合条件的纠纷当事人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接民政、就业、教育、医疗等社会救助渠道。

全省首创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平台,融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司法诉讼等职能。首创街面调解模式,最早最先解决部分简易类民事纠纷,实现快速处置。成立首个服务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江宁博望跨界一体化联合调委会,打造接边联调维稳“大防控圈”。打造“一街一品”调解格局,禄口街道成立菜鸟网络南京空港园区调委会,及时化解园区快递、劳资、外卖等新业态矛盾纠纷。

探索实践

提升纠纷化解效能

今年以来,江宁区司法局以“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护航‘十个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探索完善符合时代要求、体现区域特色的大调解“江宁路径”。

深化“一站式”调解平台建设,高标准设立社区(村)“宁无忧”调解站、“有事您说话”调解室、“百姓说事”议事堂等示范性调解室。评选一批“枫桥式”街道、社区(村)及首届“十佳金牌调解员”,开展案例评选推选和案卷评查,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学院”,打造调解人才培养和调解理论研究新高地。

完善“调解+”对接机制,打造“公调对接”升级版,向警务服务站、社区(村)警务室等基层站点延伸;规范“诉调对接”,加强派驻调解员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推进“访调对接”,积极参与来访接待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等工作;深化“检调对接”,发挥人民调解在刑事和解方面作用。全面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实体运行南京首个专门服务零工市场的法律援助站,持续开展“送法进小区·百千万工程”等活动。

引入专业力量参与纠纷调处,健全新业态调委会工作机制,实现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全覆盖,加强医患、交通、劳动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成立20个企业人民调解组织。推动调解触角向网络媒体、电商平台、微博微信和电视调解等领域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