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讼档案“单套制”管理之我见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9月12日A07
日期:09-12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飞速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被广泛应用,法院开始实行以电子卷宗为核心的新型档案管理方式,即诉讼档案“单套制”管理。诉讼档案“单套制”是指对现代信息办公系统生成的诉讼电子材料进行归档时,直接转化为电子诉讼档案,不再打印成纸质保存进行管理的制度。“单套制”管理在降低管理运行成本、优化工作流程、确保诉讼档案完整性和真实性、减少复杂性工作的失误率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但是在法院系统进行广泛推广仍存在一些困难。下面就如何探索适合法院系统诉讼档案“单套制”管理模式提出几点想法。
一、思想层面的转变
从档案的本质属性来看,诉讼电子档案是数字环境中司法诉讼活动的原始记录,也是数字形式的司法诉讼记忆资源。诉讼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的推进必然伴随着技术、思想、理念、方法的更新换代。不同的人对新技术、新理念的认识与接受程度各有不同,电子文件虽早已融入人们的工作与生活,但很多人对诉讼电子档案的安全性以及诉讼电子档案的真实性仍抱着怀疑态度。信息时代发展趋势不可逆转,法院的数字转型势在必行。我们需要认清趋势、接受新知、树立信任,培养数字思维方式,在思想观念上充分接纳与信任诉讼电子档案的身份,在行动上积极探索保障诉讼电子档案“四性”的有效方案。在整个司法诉讼中营造一种信任的氛围,保障诉讼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的顺利推行。
二、技术层面的支撑
在技术保障上紧紧围绕诉讼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可靠、长期可用”的要求,完善电子签名、元数据采集、日志管理等技术,建立一套适合“单套制”管理的诉讼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确保诉讼电子档案来源可信、管理可靠、长期可用。信息化管理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速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各业务系统与档案管理系统的对接,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同时,扩大试点单位范围,形成国家层面的标准,为全国法院推行“单套制”提供经验和制度借鉴。
三、管理层面的支持
法院引入诉讼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第一,要转变管理方式,即从传统的分散管理向全程管理转变,变终结归档为随办随归;第二,要认真学习“单套制”的管理流程,特别是要学会在系统中进行诉讼材料生成与流转,并生成相应的格式规范的元数据,提升管理能力;第三,档案管理者要增强自己的信息安全意识,只有将制度和技术有效结合起来,诉讼电子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可靠性才能真正得到保障,诉讼电子档案“单套制”才能真正落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