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从美:本院受理武广闪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电子、邮寄或留置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2250号
陈万利、杨春园: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徐州市允达汽车修理厂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12民初2250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2259号
刘海方:本院受理原告王必超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22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539号
吴乐先:本院受理原告灌云县云联客运有限公司诉你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15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814号
林凤龙:本院受理刘海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8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802号
严林:本院受理胡传娣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18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740号
赵洪艳、茆伟伟、于兴科:本院受理原告夏正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B307)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6087号
夏启民:本院受理原告倪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老虎:本院受理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电子、邮寄或留置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622号
孙荣耀:本院受理原告屈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B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9921号
崔美连: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王培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一份。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茅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6596号
侯红伟: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朱莹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2民初6596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2民初2803号
江苏永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江苏永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鑫德亿商贸有限公司、佛山市金大洲建材有限公司、徐州齐裕天商贸有限公司、江苏途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修建: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徐州市天晟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一份。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郑集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7民初2367号
南京市江宁区慧程装饰工程部、程贵来:本院受理原告王珊与被告南京市江宁区慧程装饰工程部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7民初2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17民初1182号
南京面对面装饰有限公司、童铭:本院受理原告顾国荃与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17民初11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22民初6183号
盐城市荣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宁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戴正潮、李东诉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戴正潮、李东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根据法律规定,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接受送达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5022号
周晓龙:本院受理原告靖江市伊份利百货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22民初5502号
朱德权:本院受理原告朱尊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海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03民初5094号
盐城莱斯曼机电有限公司、无锡市宝华线切割五金加工厂、陈宝华、孙红桂、孙鹏飞:本院受理原告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盐城莱斯曼机电有限公司、无锡市宝华线切割五金加工厂、陈宝华、孙红桂、孙鹏飞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1023号
刘雨杭、商毅成:本院受理原告马云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10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3580号
苏亮亮:本院受理原告赵伟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723民初35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5090号
任岩、曹建强:本院受理原告张琛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B30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11民初4263号
张谦:本院受理原告宿迁安之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宿迁市宿豫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84民初4308号
庄得兵:本院受理原告居宜权与被告庄得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084民初43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邮市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381号
周士珍、倪祥芹:本院受理原告倪祥密与被告周士珍、倪祥芹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因无法完成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集人民法庭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394号
蔡登程:本院受理原告连云港三益砼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蔡登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完成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集人民法庭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0723民初4524号
杨霞:本院受理原告常熟花之韵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杨霞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完成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集人民法庭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灌云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3126号
王小武:本院受理原告张佳琦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83民初31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994号
邓永京、王仕嫱: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苏句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83民初9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1481号
句容市翔峰置业有限公司、华君置业江苏有限公司、华君农业(江苏)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句容市茅山风景区潘冲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句容市翔峰置业有限公司、华君置业江苏有限公司、华君农业(江苏)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183民初14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后白法庭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03民初5629号
中农绿地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卓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国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淮安市锐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农绿地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卓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国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变更被告申请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3559号
孟亚南、李维芹: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江苏玖庄酒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孟亚南、李维芹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仪征市人民法院陈集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818号
褚人楼:本院受理原告汪剑与被告褚人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简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4406号
陈明君:本院受理原告任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民初4406号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融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4019号
程磊:本院受理原告陈士浦与被告程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40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栖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638号
冯成业:本院受理原告闫菲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82民初16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2270号
仪征市沿江化工有限公司、江苏省中健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仪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仪征华盛热电环保有限公司、江苏华舜实业有限公司: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仪征市沿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被告仪征市沿江化工有限公司、江苏省中健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仪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仪征华盛热电环保有限公司、江苏华舜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081民初22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5951号
沛县汉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巨阳菌业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魏庙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2178号
谢瑜:本院受理原告徐广圣与被告谢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02民初21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2373号
蔡秋全:本院受理原告王宇与被告蔡秋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202民初23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8137号
朱文彬:本院受理原告杨伟忠诉被告朱文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7268号
李光光:本院受理原告陈俊英与被告李光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9月18日10时至2023年9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户名:靖江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公开拍卖泰州市姜堰区东方不夜城2幢237室不动产,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时至2023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变卖竞价时间:2023年10月28日10时至2023年12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如拍卖成交或申请人、其他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竞买申请办法: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了解详情,先在淘宝网上开设账户,缴纳足额保证金,并在网上办理竞买手续。
注意事项: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与竞拍,不参与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标的物的详细情况请登录靖江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
拍卖咨询电话:0523-8499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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