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更“出解”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9月06日A01
日期:09-06
本报讯(通讯员 梁悦)为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机制,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实质化解争议的作用,日前,盐城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的意见》。
《意见》划定了参与人范围,并明确负责人参与化解的主要争议类型,包括涉及地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工程的;疑难复杂或敏感性较高,仅靠行政裁判难以实质性化解的;因政策调整、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产生的;诉求难以得到支持,但又确实存在亟待解决的实际困难的等。《意见》强调行政机关负责人需参与“全流程”化解,需积极支持诉前和解、重视诉中调解、抓好诉后化解、推进联合疏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