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804民初5581号
倪军、尤文丽:本院受理原告左霞林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8305号
夏溪花木市场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州钦盛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2840号
许飞:本院受理原告陈凌云与被告许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02民初284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4980号
陈克:本院受理原告滨海团氏钢管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陈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3098号
倪梓悦、倪梓玉、倪贺群、倪康赫、刘波、王书朵:本院受理原告邹锦辰、邹雨轩、邹杰诉你继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24民初30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2549号
马青刚、高利琴:原告朱运和与被告马青刚、高利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苏1003民初25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315号
陈冠昊:原告殷亮与被告陈冠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苏1003民初3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5448号
陈浩、孙明星、扬州裕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唐城支行与被告陈浩、孙明星、扬州裕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邗江区人民法院新24法庭(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28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勘 误
(2023)苏1203民初1620号
2023年7月27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在江苏法治报刊登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行与被告姚朋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中“姚鹏成”更正为“姚朋成”。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